建築隔震彈性滑板支座用滑移材料應采用原生粉料模壓而成,不應使用車削板材,嚴禁使用再生料和回頭料。聚四氟乙烯原料的平均粒徑不應大於50um。滑移材料應采用無孔材料,厚度應不小於5mm,嵌入深度應不小於厚度的1/2,外露厚度應不小於2mm,在檢測及使用過程中嚴禁在滑移材料表麵塗油或油脂等;不允許出現脫皮、裂紋、分層或其他損傷破壞的現象。采用聚四氟乙烯滑移材料時,背麵需經表麵活化處理後,鑲嵌並粘結在下封板中;采用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滑移材料時,滑移材料應嵌固在下封板中。必要時兩種材料均可采用機械方式固定。
滑移隔震技術是在建築物中設置滑移隔震層,提高建築物的抗震安全性,是基礎隔震中的一種。滑移裝置是滑移隔震技術中的關鍵原件。彈性滑板支座是可標準化生產的滑移裝置,既可用於滑移隔震層,又可與橡膠隔震支座組合使用。滑板支座使用的滑移材料可采用聚四氟乙烯板、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,其物理性能及相應的試撿方法應符合規定。